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刑事法律>刑事诉讼>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时间:2010-06-09 15:06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及人身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恋爱自由是结婚自由的组成部分。本罪的客观方面是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这里的"暴力"手段是指捆绑、殴打、扣押、禁闭、抢夺等。
  丈夫不同意妻子与自己离婚而殴打妻子的,属于家庭暴力,不以本罪论;情节轻微的,受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情节严重的,以虐待罪论处。
  对于因干涉婚姻自由的目的不能实现而将被干涉者打成重伤或杀害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不受此限。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此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刑事诉讼行为的成立之初探
刑事诉讼行为的成立之初
刑事诉讼行为的成立之初探----一种事实判断的理... [详情]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