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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
时间:2010-04-29 17:55 来源: 点击:

概念

本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能力的人,负有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立案

根据刑第261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实施了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予以立案侦查。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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